川江本是木船一统天下,近代以来四川的大小河流全靠木船经营运输。重庆乃长江上游航运中心,川江水系木船常年云集港内,数以千计。各地船主为发展壮大,以地区或货物分类,组成行帮,抱团从业。
帮派众多 山头林立
清朝乾隆年间,重庆木船运输业已经有广帮、川帮之分。据《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》记载:“广帮装拨下楚一切等省客货,川帮装拨本省境内进出一切口岸地方客货……已立合约,彼此不得争装。”到清光绪三年(1877年),以重庆为中心形成三大木船帮派,以朝天门为界,长江上游的船帮称上河帮,长江下游的船帮称下河帮,嘉陵江为小河帮。
各大帮内又有若干小帮,各自把持大小河和本帮地区的航运业务。上河帮分为七帮:富盐帮、金堂帮、嘉阳帮、叙府帮、合江纳溪帮、江津帮、綦江帮。下河帮分为八帮,其中包括川五帮:大红旗帮、长涪帮、忠丰石帮、万县帮、云开奉巫帮;楚三帮:长旗帮、短旗帮、庙宜帮。小河帮分四帮:渠河帮、合川帮、遂宁帮、保宁帮。
此外,还有往来于重庆的揽载五帮:木洞洛碛揽载帮、长寿揽载帮、忠丰石揽载帮、涪陵揽载帮、万县揽载帮,以及重庆各区县拥有的九个船帮,总计以重庆为中心的川江木船运输业共有三十三帮。各帮自成山头,俨如防区,但一般不会主动挑起冲突。
船帮拥有多艘木船,成批承运粮食、布匹、山货、盐、茶叶等物资,有时也受雇运送客商,是近代效率最高的运输组织。
行规行章 强制执行
船帮的形成,主要有三个原因:一是单船运输量有限,遇有大客商货单,单凭一家船只难以承运,只有组成船队才能接大单。其次,船民以船为家,居无定所,容易被人欺负,必须拉帮结派自卫,其成员大多为亲戚或同乡关系。第三,川江滩多浪激,遇险时必须有人倾力相助,唯有帮派靠得住。
当然,允许船帮存在,也有官府想控制船民,维护社会秩序的因素。船帮的主要使命,大致为执行官府旨意,向船工指派官差,收取杂费。掌握本码头班子,举办封建性礼教活动。出头承揽客货,与货主协商运价。订立行规条款,督促执行,调解纠纷。
为了服众,船帮会首多由袍哥大爷担当。他们上与官府来往,下与地方头面人物应酬,船民大小事情均需仰仗他们出面斡旋,以求安全保障和业务关照。为此,船民必须向会首缴纳各种费用,如靠岸费、业务介绍费、船头费、红利钱等。他们还要向行帮交纳各种封建性礼教的抽头费,如阴历三月十五的财神会、四月廿八的岳王会、六月初六的王爷会等费用。